重庆“互联网+行政执法”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智能化
2021-08-12 08:13:26
8月9日,重庆市交通局印发《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扎实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清单》共梳理规范451项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主要梳理规范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事项名称、职权类型、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包括责任部门、责任层级建议),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据悉,该清单在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基础上,对其进行了补充、细化和完善。
此外,《清单》按照完整、清晰、准确的原则,列出设定该事项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条款内容,明确实施依据。并对相关执法事项的实施主体作出了规范,明确了“责任层级建议”,同时按照“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原则,把查处违法行为的管辖和责任压实。
据悉,451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中,提出了可以通过技术来实现监测、执法取证,包括智能视频、卫星定位监控、不停车称重等执法措施,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进一步创新执法监管方式,加强行业监管,严格执法行为。
《清单》中,利用道路运输卫星定位技术实现动态监控有关的有4项:对未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行为的行政处罚;对道路运输企业未使用符合标准的监控平台、监控平台未接入联网联控系统、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等行为的行政处罚;对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运输车辆从事经营活动行为的行政处罚;对破坏卫星定位装置以及恶意人为干扰、屏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等行为的行政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重庆市交通局正加快推广执法领域新科技应用,提出建设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系统,促进系统平台对接和数据信息共享,推行信息化智慧执法;加强电子技术监控等设施设备建设,探索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前沿科技,推行非现场执法。